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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倡议书

2024年09月12日 10:02:55 访问量:255

全体党员干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14〕35号)和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忻办字〔2021〕87号)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治丧、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学校党支部向全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文明节俭治丧。提倡生前尽孝,身后简办。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

二、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倡导节约土地集中安葬,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主动践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以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

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

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带头文明节俭治丧、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发挥好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共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为促进社会文明风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忻州市和平小学支部委员会

2024年912   

编辑: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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