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3〕27 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 2023 年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3〕35 号)、《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府教科字〔2023〕18号)文件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现制定忻州市和平小学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23〕35 号文件精神,2023年计划招收6个班。
本服务区范围内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学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三、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遵循“就近、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主管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对招生工作组织的领导。教学部负责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组织执行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书记、校长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招生的相关工作。吸收校领导、中层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招生工作组下设报名登记组、咨询保卫组、核查组、后勤安保组和监督组,结合市、区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进行。
2.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3.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4.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的来访接待工作。
五、招生程序及步骤
一年级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未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一律不予安排报名就学。
1.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对适龄生个人 ,信息进行归类,对接公安户籍系统和房产管理系统进行系统比对审核,按照招生入学条件分类、分批次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
3.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生源信息进行审核,学校按照入学条件类别确定招生结果,以短信形式将招生结果通知家长。
4.8月22 日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时间安排
1.7月25日,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28日8:00至7月31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
3.8月1日至8月7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4.8月9日开始,服务范围内的适龄生,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系统报名编号,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学校面审处领取《2023年新生入学报名信息登记表》。
5.8月10日开始,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面审、复审。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面审条件要求和入学服务系统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所有证件材料及填写好的《2023年新生入学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报名处登记面审。
6.8月18日—8月21日,相关部门核查资料。
7.8月22日开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居民户口本》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8.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在30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电子学籍档案。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父母及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温馨提示:
1.请本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2.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且须在报名前实际居住,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
3.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4.面审所需资料,请具体参看面审须知,属于哪个类型,对应准备相关资料。
七、报名地点
忻州市和平小学南楼一楼
八、均衡编班
所有新生实行电脑随机编班,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教育局纪检组及相关科室、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人士参加监督。
九、报名条件
第一类: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且户籍住址在忻州城区学校招生总范围内),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十、服务范围
东起建设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利民西街,北至和平路。
附:服务区范围示意图

十一、如有特殊情况,要经过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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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举报电话:151****2579(庞老师)
3.学校网站:https://xzshpxx.30edu.com.cn
4.微信公众号:XZSHPXX
忻州市和平小学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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