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和平小学关于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教职工廉洁自律工作。2021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等精神,弘扬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的良好风尚,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廉洁,现就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我校教职工廉洁自律工作特通知如下:
1.各处室、各年级要把强化对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倡廉教育,当做一项重要任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紧绷节日期间纪律规矩这根弦;组织全校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政策规定,守住行为底线、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2.所有中层及以上干部要切实增强清正廉洁的自觉性,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抵制拜金主义和不正之风,尤其在过节期间更要管好自己,紧关“家门”,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接受商户宴请,不接受家长或商户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学校教职工的馈赠,带头过廉洁、文明的节日,树立起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3.广大教师要增强廉洁自律,不参加由家长安排的任何宴请,不接受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微信转账等财物,不因工作以外的事宜私自联系家长,大力弘扬廉洁从教的良好师德师风。
4.行政后勤处要自觉强化作风建设,格外注意与商户保持距离,不接受商户提供的宴请、旅游和娱乐健身等活动,不接受商户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微信转账等财物,不因工作以外的事宜私自联系商户,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始终保持廉洁的工作作风。
5.廉洁自律是一种个人修养,也是一种政治品格,所有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加强廉洁自律的同时也要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不良习气,不以任何方式替学生家长或商户组织饭局,不替家长或商户转赠礼品礼金等财物。
6.精诚团结、戮力同心是我们的优良传统和重要特色,单纯洁净的工作关系更加有利于学校的发展和进步。为此,学校在过节期间不提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之间相互宴请,不提倡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之间相互宴请,不提倡教职工与教职工之间相互宴请。
7.加强道德教育,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追求低级庸俗生活情趣,不组织参与赌博活动。
8.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将就紧盯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四风”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和频度,并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学校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组织开展校内外监督检查,对接到的举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为畅通反映问题渠道,现将举报联络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151****2579
忻州市和平小学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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