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佳节将至,为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度过平安、祥和、清新的节日,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们特此发出温馨提示,邀您携手遵守规定,共护美好家园。
一、明确禁限范围,严守规定红线
禁放区域:东至同蒲铁路线、西至牧马路、南至惠风街、北至九原街(含四条线路);学校、幼儿园、商场、加油站、山林等人员密集或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均为永久禁放区。
限放规则:禁放区域外的限制燃放区,仅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初五、正月十四至十六、二月初二可全天燃放,其余时间严禁燃放。
特殊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国家统一考试时段,所有区域一律禁止燃放;允许燃放的仅为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
二、家校携手践行,共筑安全防线
1.家长以身作则,不购买、不储存、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为孩子树立文明榜样。
2.加强孩子安全教育,告知烟花爆竹的危险性,禁止孩子在禁放区燃放,限放区燃放需由成年人全程陪同看护 。
3.自觉摒弃传统陋习,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方式庆祝节日。
4.主动劝阻身边违规燃放行为,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线索,可拨打110(燃放举报)或12345(综合举报)反馈。
三、守护共同家园,文明过节同行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污染空气、产生噪音,还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违反规定将依法受到处罚 。让我们以“小手拉大手”的力量,传递文明新风,用实际行动守护忻州的蓝天碧水与平安和谐。
衷心祝愿各位同学健康成长,各位家长阖家幸福,共度一个安全、文明、温馨的佳节!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