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和平小学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9月
忻州市和平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按照入学免试原则接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4、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落实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
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素质监测等。
6、做好学籍管理。
7、做好教师的培训、考核,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
8、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9、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保障师生安全。
10、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忻州市和平小学是全额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建制,学校领导职数:书记1名、校长1名,副校长2名;内设机构5个:教学部、德育部、行政部、思政部、党支部办。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忻州市和平小学2021年度总收入530.18万元,支出总计530.18万元;2020年建校没有决算报表,2021年列入财政预算。
二、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3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18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性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3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60万元,占比94.04%;项目支出31.58万元,占比5.96%;没有上级补助支出、经营支出、其他收入支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0.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1万元,公用经费项目102.81万元。
项目支出31.58万元,项目支出:班主任津贴10.8万元,安保经费4.56万元,课后免费托管15.07万元。助学金(贫困生补助)1.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0.18万元、支出总计530.18万元。2020年建校,2021年列入财政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0.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20年建校没有决算,2021年列入财政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0.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74.21万元,占比89.44%;社会保障支出39.44万元,占比7.44%;卫生健康支出16.53万元,占比3.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8.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5.8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5.32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1万元;公用经费102.7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9.63万元和资本性支出13.1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1年度决算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性质为全额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4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4个,涉及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5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远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实接符)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