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2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6月9日下午,忻州市和平小学党支部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刘晓辉主持,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丽莉副书记从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制定工作遵循的主要原则、主要框架和内容、如何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如何体现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方面主要提出的要求、在干部工作方面主要提出的要求、在人才工作方面主要提出的要求、在保障和监督方面主要提出的要求以及如何抓好贯彻落实等十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条例》,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条例》理清了思路,找准了方向。



刘晓辉书记在总结时强调,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学习贯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创新方式方法,勇于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组织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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