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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和平小学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致全体教职工及家长的一封信

2021年04月08日 20:33:15 访问量:265

尊敬的各位职工家长:您好!

近几年,金融市场上有大量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机构违法开展投资理财等金融业务,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及社会稳定,给参与集资的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为响应国家的宣传政策,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家长自觉防范、抵制和打击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普及有关非法集资方面的小常识,特发放“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的一封信。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具有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未经许可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网络或者口口相传等方式大力宣传融资,承诺高额回报暴利引诱人上当,从亲朋好友关系入手到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以虚假项目为饵等特点。

“电信网络诈骗”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不法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电信诈骗主要意在获取被害人的财产、银行账户等隐私信息,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有严重的危害性,会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经济发展,增大金融风险,严重破坏金融秩序;非法集资伴生非法放贷,还会引发各类刑事犯罪,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甚至有的犯罪人员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造成投资者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因此学校在此郑重提醒各位教职工、家长

1.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网络诈骗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凡涉嫌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参与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损失自行承担。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处理非法集资的债权债务时,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3.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投资有风险,请选择具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允许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防范超范围经营的投资理财机构。

4.刷单就是诈骗(网上兼职,购物充值返利等活动都是诈骗)

5.网上贷款前收取任何费用的(包装费、流水费、手续费)100%的都是诈骗。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让我们提高警惕,增强法律和风险意识,坚决抵制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


忻州市和平小学

2021年4月6日

编辑: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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